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9浏览次数:11

各单位、校院两级督导组:

根据《金年汇官方入口听课管理实施办法》(校字〔2024〕16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听课范围

面向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理论和实践课程。

2.听课时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周。

3.听课时数与要求

(1)校领导听课不少于6课时,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思政课建设的校领导对本学期开设的每门思政课程至少听1课时,其他校领导听思政课不少于2课时。通过听课,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状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教育教学工作重大问题。

(2)学生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和教务处处级领导以及除二级学院院长之外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听课不少于6课时,其它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听课不少于2课时。通过听课,深入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妥善解决教学工作中涉及职能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

(3)二级学院处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通过听课,全面了解本学院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4)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通过听课,全方位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加强对教师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指导,促进教师提升教学能力。

(5)同行教师听课不少于4课时。通过听课,增进教师之间相互交流,积极借鉴和共享教学经验,加强学习与改进教学技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6)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听课按《金年汇官方入口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24〕15号)相关规定执行。

4.听课方式

听课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根据需要和工作安排有重点或有针对性地听课。同行听课建议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如教学观摩、教学竞赛选拔、新进教师或新开课教师听课、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等。

二、工作要求

1.听课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切实将听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听课人员的听课时间要尽可能分散到整个学期、分布在不同的教学周,避免集中扎堆听课。听课范围要尽量覆盖到所有课程和全体教师,兼顾理论课、实践课以及不同年龄段的授课教师。

3.听课人员在每次听课结束时,要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反馈,并在1-2天内登陆评教系统对教师的教学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且提出合理化建议。授课教师要根据听课人员反馈的意见,加强教学反思,并在评教系统中及时给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教师评价意见的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评教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4.教学质量管理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系统内人员听评课情况,加强督促并持续跟踪听课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听课工作实效。

未尽事项,请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质量监测科联系,联系电话:82360768,联系人:江军。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5年8月29日        

附件:金年汇官方入口评教系统操作手册(第一版).pdf